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天堂与地狱 #32

32.每个天堂都有一

32.每个天堂都有一个内在和一个外在。处于内在的天使在那里被称为内在天使,而处于外在的天使被称为外在天使。在众天堂或每个天堂,内在与外在的关系犹如人里面意愿与理解力的关系:内在对应于意愿,外在对应于理解力。一切意愿都有自己的理解力,一个无法离开另一个而存在。意愿好比火焰,理解力好比火焰所发的光芒。

属天的奥秘 #3619

3619.“利百加对

3619.“利百加对以撒说”表示主从神性真理获得的感知。这从“说”的含义,以及“利百加”和“以撒”的代表清楚可知:“说”是指感知;“利百加”是指主的神性理性的神性真理;“以撒”是指神性理性的神性良善,如前所述。由于神性良善是本质存在本身,神性真理是源于那存在的生命,主因此主要凭神性良善而为主,所以此处才说“主从神性真理获得的感知”。来自理性层的神性真理的感知是从理解力部分流出的,而来自神性良善的感知是从意愿部分流出的。然而,来自理解力的感知并不属于理解力,而是属于流入它的意愿,因为理解力只是形式上的意愿,或意愿被赋予的形式。这就是与意愿结合时的理解力的性质。但在被如此结合之前,理解力似乎单独存在,意愿也似乎单独存在,尽管这只不过是外在与内在分离而已。因为当理解力从内在意愿并思考某事时,源于意愿的目的就会构成它的生命,并主导那里的思维。理解力之所以从目的接受生命,是因为一个人所关注的目的就是他的生命(1909, 3570节)。这在某种程度上表明,从代表意义上说,人从真理感知,或说人出于真理的感知是什么意思;从至高意义上说,主从神性真理感知,或说主出于神性真理的感知是什么意思。

属天的奥秘 #4939

4939.有一次,当

4939.有一次,当我被提入天堂时,我觉得我的头似乎在那里,而我的身体在它下面,我的脚在更下面。我由此觉察人里面的高级和低级事物如何对应于大人里面的这些事物,一个又如何流入另一个,也就是说,属天之物,即爱之良善和次序的第一层级如何流入属灵之物,即源于那良善的真理和次序的第二层级,最后又如何流入属世之物,即次序的第三层级。由此明显可知,属世事物就像脚,支撑高级事物止于其上。更重要的是,灵界与天堂终止于自然界。正因如此,整个自然界是代表主国度的一个舞台,其中的一切事物都是代表(2758, 3483节)。自然界照这种次序凭流注持续存在,没有这种流注,它甚至无法存活片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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